关于第48124187号第35类"图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5]第W110162号
张紫蒙:
辽宁绿色天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张紫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2月11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辽宁绿色天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48124187号第35类“图形”商标在“广告”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
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辽宁绿色天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22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0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辽宁绿色天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48124187号第35类“图形”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