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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6 摘自:未知

卖“辣椒炒肉” 被告?962 起侵权案警示:餐馆 “报菜名” 前必看这3条底线!

前几天,亚佳接到一位餐馆老板求助——因为餐桌上的一盘“樟树港辣椒炒肉”被诉侵权,高额索赔5万元。到底是真违法还是新骗局?

接下来,亚佳将透过 “樟树港辣椒” 的故事,拆解餐馆老板必须掌握的商标避坑逻辑。

文末附常见的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帮您“避雷”守护您的经营安全!

 

这可不是小题大作,其实除了辣椒,还有咱们送礼的、饭桌上的“土特产”几乎都藏着这规矩:五常大米、烟台苹果、阿克苏苹果、库尔勒香梨、赣南脐橙、舟山带鱼……这些“地名+商品通用名称”的组合,统一被称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而核准注册的。

每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都会发一个注册书,有自己唯一的注册号,比如“樟树港辣椒”就注册第31类,他的注册号是第11056297号。

很多商家都不知道,进行商业活动时,随意标识或宣传,可能就踩了侵权的雷。

客户提到的“樟树港辣椒”,就是近两年热门的“高仿”侵权案主角。根据企查查公开数据:截至目前,与“樟树港辣椒”相关的侵权案件高达962件。而从2020年至今,相关侵权案件数量为953件。

另外还有网络部分公开报道: 

这些数据背后,是无数商家因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不了解或疏忽导致的真实法律纠纷。接下来,我们通过案例来剖析侵权认定的关键细节,帮助您更直观地理解如何规避风险。

点击查看案例一

 

   点击查看案例二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非“地理位置+商品通用名称”的简单组合,而是对特定产地、特定品质商品的法律保护标识。这些藏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里的“雷”,商家稍不注意就可能踩中。

所以不管您是种辣椒、卖大米,还是开餐馆,为了经营安全,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务必守住“产地真、品质够、表述准”的底线——清晰标注真实产地,或者取得相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的授权。

△以上内容均为「亚佳知识产权」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防止侵权,我们整理了一份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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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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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商标注册 | 版权登记 | 侵权维权等

国知局备案代理机构 + 司法局备案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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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涉及的数据均为官方公开数据

[1]http://www.nxcity.gov.cn/zw229/bmxxgkml/zfgzbm85048504/sjj13223/gzdt1322813228/202412/t20241210_11682791.html

[2] https://www.cfsn.cn/news/detail/631/273572.html

[3]https://www.chinacourt.cn/article/detail/2025/03/id/8766139.shtml

[4]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72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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