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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0 摘自:未知

国际注册之日本篇:日本商标注册的四大常见问题

"文中提到的JPO,特指日本特许厅,简称为JPO,管理日本的商标、专利的授权工作。本文中提到的商标案例与相关知识,非常感谢IP老人-东京小虎哥的协助。"

2014年,中国在日本的申请量没有超过2000件,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已经涨到了1万件以上,目前这个数据还在增加;根据JPO对外国商标申请量的统计,中国是第一位。

中国企业在日本申请商标数量的增加,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不过“中国品牌在日本被抢注的案例不少”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比如“同仁堂”和天津著名老字号“狗不理”在日本 被抢注的案件,虽说后来都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日本商标,但其中涉及到的人力财力以及时间成本都是巨大的。

随着中国申请量在日本的增加,中日两国举行的知识产权交流会、民间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交流也比10年前更加频繁。比如在2020年10月22日 ,在中华商标协会以及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主持下,就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中日商标制度研讨会”。

随着相互学习交流与代理经验的增加,我们发现日本商标的申请与中国制度上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按照中国的商标法来理解日本商标申请工作,可能会吃亏。

因此我们特意编辑了本篇文章,以便大家在进行日本商标申请时,可供参考,如果能对大家有所启发,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我们将非常荣幸。

一、“入乡随俗”,去日本申请商标,得想一个适合日本人发音的名字

众所周知,日本人是很讨厌说英文的,对于中文,很多日本发音也比较奇怪,所以,在实现全球品牌统一的同时,还可以结合日本本土的文化,“入乡随俗 ”,给进入日本市场的英文或中文商标取一个日本名字。

我们举几个大牌子来作例子吧。

比如,华为

日本人念华为是【花啊~我依】。

华(huá )这个字对应的日文【ファー】,日本人不太可能念二声,

一般人会念一声:huā。所以,跟国内人念【花啊~】差不多。

比如:小米

日本人叫它【シャオミ】,发音为,【xiā】【ōu】【mì 】就跟念【瞎哦密】查不多。

特别是小(XIAO)这个字,分为【XIA】和【O】来念。而且是,一声【xiā】【ōu】。

特别不好记,也不好念出来。

因此,如果商标名称不好发音,除了不便记忆外,也比较容易被人说成是廉价中国产品,如果想卖出一个高价就会比较困难。

所以,有一个适合日本人发音习惯的日文商标,还是挺重要的。比如我们看看国际大型企业,像Coca-Cola,、Nestle、PORSCHE 进入中国时,其品牌命名就充分的考虑了中国人的发音习惯,

因而:

Coca-Cola有了中文名:可口可乐;

Nestle有了中文名:雀巢;

PORSCHE有了中文名:保时捷。

咱们自己读中文名的时候,是不是也能很快记住,并且感觉亲切。所以,商标名称是有必要做下本土化的改造工作。

另外,从保护上来说,品牌进入日本市场前,可同时把对应的日文发音的日文商标也作一个防御性注册。

二、加强商标设计

不管是英文商标,还是中文商标,最好是有一定的设计或图案在商标里面。

这一点,就与中国的商标申请经验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在中国,申请商标经验比较丰富的企业,如果申请组合商标时,一般来说,会再将商标的中文或英文商标单独进行注册。

因为他们充分的了解:带有图案的组合商标,因图案要素在商标初审时,被驳回的概率比较大,大部分图案商标或有图案的组合商标是通过商标复审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所以,就会采取图案组合商标注册的同时,还会将其它非图案要素单独进行申请的“两条腿走路模式”。

但是日本并非这样,有图案,有设计,更容易通过。这是因为日本在考虑商标近似时,要比中国宽松的多。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来了解这样的区别。

从上面几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中日商标法中对“近似商标”的判断是有很大区别的,在中国近似的商标,在日本并不一定近似。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代理日本的案件,一定要听取日本律师意见的原因。这样才有可能让国内的企业得到优秀的专业服务。

三、日本商标基本申请流程

日本商标最顺利的前提下,申请到授权需要的时间是12-16个月;如果出现了审查意见需要答复的话,则授权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4-17个月左右。

以下是一份流程图,分别表明了三种基本情况:

第一种是非常顺利下的流程;

第二种是有审查意见下发,并且答复成功的流程;

第三种是有审查意见,但答复不成功的基本流程。

同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应进行充分的商标检索。
这一点和中国的商标申请是一样的。在公开的商标数据网站上,可以检索出来很多数据。需要提醒的是:这些数据并不全是近似商标,而是需要律师或知识产权顾问对数据进行专业分析后,才能得出商标注册的成功概率以及相应的申请策略。

(2)申请日起1-2个月,就会在JPO官网上进行公开。

(3)日本的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问题,不会直接驳回,而是至少有一次答复意见的机会。一般是在3个月里进行答复,但外国人也可以申请再延长3个月的答复时间。

(4)如果审查通过后,会发商标注册证书。这个时候,需要缴纳领证的费用。你可以选择缴纳五年的,也可以选择缴纳十年的费用。所以,这一点,也是与中国不一样的地方,中国一旦审核通过,不会再发生领证的费用,而且授权是十年。

实践中,也有企业要求向我们一次性缴纳申请费用与领证费用,但是,假如被驳回,则没有办法领取证书,那么领证费用不用再缴纳了。因此,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亚佳在为企业办理日本商标时,采取的是分阶段(申请阶段与领证阶段)收费。

(5)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日本是领取证书后,别人才能提出异议。也就是“JPO作出商标公报的发行日起2个月内可以向特许厅长提出异议”,这就导致,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你手上的证书很可能变成一张废纸。

因此,审核日本商标是否有效,并不是看他是否持有注册证,而是重新到日本商标局开具一张【登記簿謄本】,这上面的信息会更全面。

这一点也与中国不一样,因为在中国,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可能会导致不会再下发注册证书。

四、关于申请时常用的辅助程序:撤三的介绍

申请商标时,如果在先近似商标并没有使用,或者在先注册商标持有人已经销亡等情况存在的时候,可以启用撤三程序。在处理日本案件的过程中,也有很多企业咨询关于日本的撤三制度。

和中国一样,在日本如果已授权商标满三年,是可以提出撤销的,而且从目前JPO公布的数据来看,整体案件的撤销成功率来看,还是不错的。在具体操作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可以注意一下:

(1)对要撤销的商标其权利人的状态与商标使用情况需要进行分析;

(2)如果因为申请商标受阻,希望撤销闲置商标或他人未使用的商标时,要注意:这个被撤销的商标与你申请的商标之间构成近似关系,如果判断失误,就造成没必要的动作发生,这一点,就是我们上述第二点谈到的的问题,日本商标近似的判断与中国有很大不同;

(3)尽量只针对部分商品提出撤销,因为如果针对全部商品提出撤销,则权利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商品在使用,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撤销案件的失败。

以上是在日本申请商标的一些常见的、通用的注意事项。

感谢大家,希望能提出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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