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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0 摘自:未知

如何巧用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指导产品设计的方向

 “同样功能的产品,因其外观不同时,消费者更容易购买颜值高的产品;因此,很多企业都已经意识到,仅凭技术不足以保持竞争力,外观上的设计在产品能否能赢得消费者的亲睐上,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Design is in P&G's DNA.

一、法务部门参与了设计?

在知识产权时代,进行设计,已经不仅仅只是设计师、研发部门之间的合作,还与法务部门有着重要的联系。

要想得到好的工业产品设计,已经不能光依靠设计师的突发灵感,还需要参考产品领域里有权威性的设计数据报告,以通过分析现有设计状况,从而找出创新点,以科学的指导产品设计的方向,避免盲目研发,同时也可以保障自己的设计占据市场前沿。

而达到这一目的,完全可以通过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获得专业的分析与评估。该报告一般由公司法务部来安排。所以,我们现在会常说,法务部也参与了设计。

报告里会给出对比设计,而通过重点关注产品与对比设计的比较,就能了解产品相同、实质相同及不具有明显区别的标准,明确什么样的设计是不具有新颖性的,从而分析产品的创新点,为企业自身产品的设计寻找灵感,力争在下次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尽量避免雷同的设计。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为什么可以指导产品设计的方向?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派审查员对该专利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作出该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授权的报告。

在该评价报告里,除了不涉及对《专利法》第23条第3款关于权利冲突的条款进行评估外,其它所有的无效条款,都会在报告中涉及到。

当然,由于授权公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已经对其是否存在部分实质性缺陷进行了审查,因此,绝大部分外观设计专利的评价集中在通过检索判断其是否与现有设计相同、实质相同或不具有明显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审查员在对现有设计进行大量检索并综合分析现有设计状况、对比异同点后作出的,报告包含了审查员从专利角度对现有设计的分析,以及作出结论的缘由,并附上了数篇经过挑选的可反映本领域现有设计状况的对比文件。

因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所包含的这些信息对企业来说,是了解本领域现有设计状况,研究创新空间,发现产品设计开发点的有力帮手,从而使产品开发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即能准确定位市场,又能很好地避免陷入侵权纠纷中。

三、戴森公司的实践经验,哪些值得我们企业借鉴?

在实务中,利用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市场管理上,戴森公司可以说是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戴森公司就通过对这一报告的充分利用,使自己在专利战中、设计市场中处于绝对优势。

众所周知,戴森公司的无叶风扇在中国上市后,国内不少中小型企业纷纷推出自已的无叶风扇,仅2010年、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授权了近300件外观设计,而戴森公司也绝不退让,就这些申请,先后提出了200余件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在这场大战中,戴森公司赢得了绝大部分的案件。

但通过这次专利大战,戴森公司也充分意识到,要想在中国市场上领先,需要加强对专利方面的监控,需要对自己的专利权作出更准确、更有效地评估。

自2013年起,戴森公司开始充分利用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对其获得外观设专利权的专利提出评价报告请求,以了解无叶风扇领域的现有设计和在中国已获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状况。

通过对比下组的数据,我们可以了解,戴森公司对当年的外观设计提出评价报告申请的比例,每年基本维持在60~80%左右。

 

戴森公司的系列产品

戴森公司的外观设计战略可以简述如下:

1、对所有的产品全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对于能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核心产品,一般在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证书后的一个月内,一定会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时验证其权利的稳定性。

3、通过评价报告,对于其中专利权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产品,会继续改造其设计。

因此,对于权利不稳定的产品,就不会贸然进行市场推广,从而就避免了后续市场中遇到阻碍。

4、而对于权利稳定的产品,则大胆投入中国市场,当遇到阻碍时,也十分有信心去进行专利权侵权维权工作。

戴森公司的做法,无疑是很有前瞻性的,当然,越来越多的家具公司、电器公司均会提前做出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我们是否能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呢?

四、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呢?

即然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企业这么有用,那现在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1、申请主体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其中,利害关系人,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者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

2、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时机与作出期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后,才能提出评价报告请求;作出期限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合格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用后两个月内作出该报告。

3、所需要的费用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用是2400元。

4、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会在线上向公众公开。
该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任何人均可以通过中国的专利查询系统查询阅览。

外观设计在市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如果企业能充分利用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相当于给自己的产品设计部门增加了一个专业智囊团,从而为产品的外观设计方向提供更加理性的分析,善于利用,还能使产品长期处于优势地位。

备注:本文部分数据与观念摘自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典型案例分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组织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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